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,现有员工109人,注册资本1亿元,公司拥有总资产3.97亿元,属湖滨新区管委会下设的企业化管理的城市公用事业全资国有公司。2014年3月份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,是一家以发展城市生活用水、工业供水、污水处理、水质分析检测、市政管网施工等项目投资运营及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的新型国有企业。目前,公司拥有供水管网约470千米,承担着湖滨新区辖区及宿豫区部分乡镇400多平方公里,约3.6万户,25万人、140余家企业生产、生活供水和辖区生活污水、彩塑工业园区、晓店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职能。
【服务承诺】
为切实加强效能建设,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,更好地为用户服务,新源水务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服务承诺内容:
1.供水范围
湖滨新区辖区(皂河镇除外)及宿豫区部分乡镇。
2.营业地点
新源水务营业厅,晓店镇青桐路与老营口路交叉口向西40米
3.供水水质
水质满足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各项要求。
4.供水压力
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要求。
5.管网抢维修和停水公告
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、折断等事故及一般的明漏、暗漏在接到报漏之时起,4小时止水,并立即组织抢修。抢修工作开始后,DN≤500MM的管道20小时内修复,DN>500MM的40小时内修复(节假日不能顺延)。DN>500MM的管道修复期间,应启动应急供水方案,保障居民生活用水。计划停水、降压供水、紧急停水或事故停水,按照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的要求实施。通知可采用直接送达、张贴通知书、手机短信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。
6.业务办理流程
(1)通水:受理客户申请→客户资料是否齐全→现场勘测→编制预算→工程施工、验收→签订供用水合同→建立客户档案
(2)企业开户:受理客户申请→客户资料是否齐全(凡申请新装自来水的用户,应持法人有效身份证,营业执照复印件,开票资料,如非本人办理请带好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→签订供用水合同→建立客户档案
(3)居民开户:用户提交开户资料→营业厅人员现场核对资料(房产证复印件(安置房提供发票)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(如属于过户开户需提供新的房产证、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协议、买卖双方房主身份证复印件))→签订居民生活供水合同--领取水费缴费卡→片区管理员于3个工作日内与用户预约时间开水(开水时出示供水合同)→按合同约定用水缴费。
7.客户服务
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,文明用语,微笑服务。对客户来访、来电咨询,要做到热情接待,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、整理、及时传递给有关责任部门,做到件件有落实,件件有反馈。客户投诉须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,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。热线电话(0527-80805678)24小时畅通。
(1)业务受理,各项手续齐全的,应立即登记,并在3个工作日内转办勘察设计。
(2)给水办理及施工,完成勘察后,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;具备施工条件的,办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图纸及有关资料交工程安装单位。
8.抄表收费
(1)收费文件:宿价工〔2018〕105号
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表
单位:元/立方米
用户分类 |
现行价格 |
调整后价格 |
||||||||||
基本水价 |
污水处理费 |
水资源费 |
到户水价 |
基本水价 |
污水处理费 |
水资源费 |
到户水价 |
|||||
生活用水 |
居民生活用水 |
城市 |
每户年用水量≤192吨 |
1.62 |
0.98 |
0.20 |
2.80 |
1.62 |
0.98 |
0.20 |
2.80 |
|
192吨<每户年用水量≤288吨 |
2.43 |
0.98 |
0.20 |
3.61 |
2.43 |
0.98 |
0.20 |
3.61 |
||||
每户年用水量>288吨 |
4.86 |
0.98 |
0.20 |
6.04 |
4.86 |
0.98 |
0.20 |
6.04 |
||||
农村 |
集中居住区 |
1.62 |
0.98 |
免收 |
2.60 |
1.62 |
0.98 |
免收 |
2.60 |
|||
自然村庄 |
1.62 |
免收 |
免收 |
1.62 |
1.62 |
免收 |
免收 |
1.62 |
||||
行政事业用水 |
2.00 |
0.98 |
0.20 |
3.18 |
2.00 |
0.98 |
0.20 |
3.18 |
||||
工商服务业用水 |
2.05 |
1.00 |
0.20 |
3.25 |
2.05 |
1.12 |
0.20 |
3.37 |
||||
特种用水 |
3.85 |
1.10 |
0.20 |
5.15 |
3.85 |
1.68 |
0.20 |
5.73 |
(2)查抄水表要及时、准确,水表见表率≥98%,准确率≥99%。
(3)水价公示,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水费标准征收水费。抄表后,向用水大客户和水量异常客户送达抄表通知单,逾期未交水费的要张贴或送达催费通知单或停水通知单。如遇水表井物压、表停、积水等原因,确实不能抄表时,抄表员应及时送达整改通知单或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廉洁服务
不准刁难、要挟用户,不准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、以水谋私,不准向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三、违诺责任
职工违反承诺,由责任人向用户道歉,供水企业按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理。
四、投诉程序与监督
对用户的咨询、投诉,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非本企业原因,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,应向投诉者作出解释。如投诉人对企业处理仍不满意的,可继续向供水行政部门投诉。
公司24业务咨询热线:0527-8080567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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